🌟徵件至114/8/31(日)🌟
《目標》
鼓勵全國大專校院教師透過組成專業發展社群,進行課程模組研發、同儕觀課與回饋,並建立課程品保機制,期以任務參與為導向,推動教師間共同協作,持續精進雙語教學專業能力,進而提升EMI課程之教學品質。
《計畫內容》
(一) 社群類別:本計畫以社群為運作主軸,依不同教學專業發展需求,規劃以下三類。
1、【A類】領域專長模組研發社群:
由領域專長教師主導,透過課綱分析與課程盤點,探究並明定基礎課程銜接至專業課程(必修/選修)所應具備之基本素養與核心能力。後續結合語言教學專長教師進行協作,共同設計專業學術英文(ESAP)課綱,發展具模組化特性,並可整合語言與學科內容脈絡之教學模組,作為銜接EMI課程之具體方案。
2、【B類】同儕觀課社群:
社群成員須各自進行至少一次50分鐘之EMI公開觀課或教學演示,並擔任至少一次觀課者,參與其他成員之EMI課程觀課,包含完成觀課前置作業、填寫觀課表,並參與觀課後討論會,藉由回饋機制強化教學交流與精進。
3、【C類】課程品保社群:
由社群成員共同選定一門由成員授課之EMI課程作為品保實踐對象,依據本中心所提供之品保尺規範例,進行課程特性與教學需求分析與調整,據以發展出具體適用該課程之品保尺規,並於課程實施期間共同推動相關品保作業,確保教學品質與成效。
(二)申請資格:
1、對象:全國大專校院教師,每一社群原則上以3至5人為限。
2、申請原則:每位教師可跨類別提出申請,但每類別以一案為限。
(1)【A類】領域專長模組研發社群:
須由同領域專長之教師與語言教學專長教師共同組成,成員可來自同一學校或跨校組成。
(2)【B類】同儕觀課社群:
須由來自兩校(含)以上之EMI授課教師組成,不限所屬學科領域。
(3)【C類】課程品保社群:
須由來自兩校(含)以上之EMI授課教師組成,不限所屬學科領域。
3、召集人:每社群須由一名教師擔任召集人,負責行政聯繫、活動統籌與成果彙整等相關事宜。
(三)申請方式:請各社群召集人填妥計畫申請表(如附件1),於114年8月31日前點選本頁面之「報名」按鈕後上傳。若申請內容不全或格式不符者,恕不予受理。
(四)執行期程:每學期公告於本中心網頁,請各申請人依公告時程辦理申請及相關作業。
(五)社群任務:
1、【A類】領域專長模組研發社群:
(1)課程盤點:先由領域專長教師錨定專業科目之課程地圖,串聯基礎核心課程與EMI專業(必修/選修)課程之核心內容,並於計畫申請書中具體說明。
(2)ESAP課綱研發:領域專長教師與語言教師協作,共同研發可整合語言與專業內容之ESAP專業學術英文課程,其課綱內容應包含學習目標、教材簡介與架構、教學模組與大綱、評量方式說明及專業英文字彙對照表,以作為學生從基礎核心課程銜接至各領域EMI專業課程之橋接課程。
(3)課程模組建構機制:由社群教師共同研擬一個完整課程模組,並經計畫主持人及計畫執行長審查後,授權本中心進行資源分享,以利他校教師於課程模組建構實施參考。
2、【B類】同儕觀課社群:
(1)前置作業:
A. 授課教師須撰寫「教案設計表」(格式如附件2),詳述預計進行之公開觀課或教學演示內容,並提供社群成員預先審閱;社群成員應於觀課或演示前提供具體回饋意見。
B. 授課教師應參考回饋意見調整課程設計,並於公開觀課或教學演示進行前進行授課主題、教學目標、教學活動、任務安排與學生學習背景等面向之說明,以利觀課成員掌握課堂脈絡。
(2)公開觀課或教學演示:
A 選擇「公開觀課」者:應安排觀課者至實際課堂觀課,每一位觀課者須填寫「觀課表」(格式如附件3)。課程應提供至少4張課堂影像及10分鐘影音紀錄,由召集人彙整至「活動紀錄表」(格式如附件4)。
B 選擇「教學演示」者:應進行至少15分鐘教學演示,每一位觀課者須填寫「觀課表」(格式如附件3)。課程應提供至少4張課堂影像及15分鐘影音紀錄,由召集人彙整至「活動紀錄表」(格式如附件4)。
(3)觀課後討論會:公開觀課或教學演示後,社群應召開討論會進行意見交流與教學回饋,並完成「活動紀錄表」(格式如附件4),附上至少4張討論會影像紀錄,由召集人彙整提交。
3、【C類】課程品保社群:
(1)擇定課程:共同選定一門由社群成員所授之EMI課程,透過檢視課程目標、核心能力、教學方法以及評量方式等,分析課程實施之挑戰與教學需求。
(2)研擬尺規:
A. 本中心提供「EMI課程品質保證公版評量尺規」。社群成員應依該課程特性修訂符合需求之品保尺規。
B. 公版尺規中「評量面向與指標」均不得刪除,僅得調整各指標之「質性描述」或新增指標,以兼顧一致性與彈性。
C. 為強化學習者觀點與實務應用性,得邀請1至2名修課學生代表參與尺規之研擬與修訂,促進課程品保機制之共構與共識形成。
(3)尺規審查:於公告期限前提交修訂完成之「EMI課程品保尺規」,並由本中心邀請外聘專家審查。
(4)品保實施:社群應依據審查意見修訂尺規後,針對各項指標,透過教學問卷、入班觀課紀錄、學生作業與評量成績等數據,進行課程品質評估,並提交期末課程品保成果報告。
(六)其他參與任務:本中心將邀請各社群教師參與跨校交流活動,並鼓勵參加本中心各類研習或工作坊,以提升專業社群效益與EMI教學推動能量。
《審核及補助》
(一)審核作業:由本中心統籌辦理,並依據申請表內容及前一學期執行成效進行審核。每年度補助名額與經費總額以本中心年度預算編列為限,若當年度補助經費已用罄,則不再受理當年度後續申請案。
(二)補助原則:
1、項目類別如下:
(1)業務費:每一社群至多以編列新臺幣30,000元為原則,補助項目包含諮詢費、審查費、交通費與工讀費等。經費額度請依實際需求於申請表中詳實編列,實際核定金額由本中心依審查結果核撥,核銷規範詳見後述第(三)項。
(2)教師獎勵:視社群執行成果擇優核發,每案至多新臺幣24,000元,並平均分配予各社群成員。
2、為避免重複補助,相同計畫不得重複申請本中心或本校其他計畫補助經費。如經查實有重複申請者,本中心將停止補助,並追回相關補助經費。
(三)核銷作業:
1、經費核銷須依「教育部補(捐)助及委辦計畫經費編列基準表」辦理,相關行政流程請參考「核銷說明」(如附件5)。
2、本計畫執行期程將公告於本中心網頁,若未於計畫期程截止前執行完畢,將收回剩餘經費。
《計畫管考與結案》
(一)社群召集人應於計畫期程結束後兩週內繳交「成果報告」(格式請參附件6〜8)。
(二)社群召集人應確認每位社群成員皆於計畫期程結束後兩週內填畢線上回饋表單。
(三)「成果報告」及附加研究產出資料將公開於本中心網頁,供非營利或教學推廣使用。
(四)「成果報告」繳交情形及回饋表單填覆狀況,將作為本計畫核發教師獎勵額度及未來申請相關計畫補助之重要依據。